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决定从7月30日开始,对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一是全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铁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模板工具制作电子文件,制作完成后加盖电子印章,并与招标公告同时上传发布,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二是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必须招标的铁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不论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一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三是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是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五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的,不得开标。
六是铁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应熟练掌握电子评标。
七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问题,及时咨询技术人员。